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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青工(201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纲要(2014-2017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9

各市、县(市、区)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纲要(2014-2017年)》经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8日

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纲要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青少年的活动平台,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省以青少年宫为主阵地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成就显著,政策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场所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育人功能成效明显。
为切实推动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在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优势和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纲要(2014―2017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以2014年为规划基年,规划期为2014年至2017年。
本纲要范围涉及三类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直接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包括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以下简称青少年宫)、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综合利用现有场所为青少年提供就近就便教育服务的未成年人校外日常活动场所,包括乡镇、街道的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少年之家)、青少年俱乐部、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等;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为青少年提供教��服务的未成年人校外专项活动场所,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红色旅游景区等。本纲要的重点是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出发点,以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场所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努力推动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健康、有序、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原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坚持为全体青少年服务,坚持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快乐成长服务,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校外教育的终极目标,把德育融入兴趣培养、活动以及管理的全过程。
2、坚持均等性原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要始终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原则,切实解决�M饣疃�场所分布不均、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资源供需矛盾等问题,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公平可及、机会均等的校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3、坚持服务性原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以服务青少年成长为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要综合考虑服务时间的合理性、功能设置的科学性、青少年参加校外活动的便利性,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社会体验等校外教育服务项目。
4、坚持整体性原则。整体推进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发展,既要抓好场所的硬件建设,又要抓好场所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等软件建设;既要重点抓好青少年专门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又要不断推进青少年校外日常活动场所等其它各类场所的建设。
(三)总体目标
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活动育人为主体功能,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健康发展,按照“重基础、重建设、重服务、重管理、重发展”的策略,建立一个布局合理、城乡统筹、机制健全、设施完备、活动丰富、特色鲜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校外活动场所体系,使浙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发展
1、突出重点,继续推进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一是加大青少年宫建设未达标地区的建设力度,推动当地政府加快建设步伐,确保2017年达标率实现100%。创设条件,推动将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教育现代化县”、“文化先进县”考核。二是大力改善场所设施设备。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资助青少年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的持续投入,改善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基础设施设备,丰富实践、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活动设施设备,为青少年参与校外活动创造更好的硬件环境。三是全面实施场所等级评估。完善场所评估标准,实现场所评估由评优性向全面性转变,到2017年,基本完成对我省所有青少年宫的等级评估,力争50%以上达到省青少年宫等级评估标准二级及以上。
2、整合资源,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日常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文体中心等阵地设立未成年人校外日常活动场所,探索各地青少年宫与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间的业务工作联动机制,为农村和偏远地区青少年就近就便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中心(站)、科技活动站等要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不断探索,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校外�粘;疃�场所的制度规范,在设施配置、管理模式、活动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力争2/3的乡镇、街道设有未成年人校外日常活动场所。
3、发挥优势,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校外专项活动场所为青少年服务的功能。整合各种校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和文化活动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利用景区资源开展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红色旅游景区等未成年人校外专项活动场所在科技、体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教育优势,积极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功能,创造条件向青少年免费开放,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
4、深化内容,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数字化建设工程。以打造“数字少年宫”为核心,进一步推进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场所的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建成一个规范、便捷、高效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信息化网络服务与管理支持系统;积极开发面向青少年的公益性网络服务产品,深化“青少年宫在线”网站和各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网站的公益性服务能力,打造一个全国一流的绿色网络服务体系。
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功能完善与能力提升
1、加强德育性活动项目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模�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揽的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为契机,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做一个爱祖国、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的人。二是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设计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闲暇时间带领青少年走进社会大课堂,引导他们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社会分析和社会思考,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充满乐趣的实践活动中,提升道德素养。三是开展培育青少年创新精神活动。开展动手动脑的科技项目培训、研究性的科学探究活动、实践性的科学考察活动、青少年科技竞赛等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增强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四是开展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活动。开展以文明出行、禁毒、防艾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
2、加强公益性活动项目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大力开展公益性活动项目,尤其要为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偏远地区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峁┯行У姆�务,扩大校外教育的受惠面。一是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学校)活动。把中心城区的校外教育活动资源,配送到缺乏校外活动资源的区域,让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青少年就近就便参与校外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辐射效应。二是开展青少年平安自护行动。通过举办平安自护专题讲座、开设专家咨询热线、发放自护宣传手册、举办平安自护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实用的自护自救技能。三是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行动。通过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心理专家义务咨询、12355“心灵花园”体验活动、开设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帮助青少年树立科学、正确的生命观,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四是开展公益夏令营活动。以青少年宫为主阵地,组织有专业技能的爱心人士、暑期返乡大学生等志愿者力量,为青少年提供就近就便的亲情陪伴、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等服务,帮助困难群体青少年平安快乐过暑假。
3、加强兴趣类活动项目建设。以切实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发展青少年特长为出发点,开展形式新颖、效果明显的兴趣培养活动,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一是优化兴趣活动内容。坚决杜绝与学科教育相重复的应试类文化补习内容,加大文艺、科技、体育、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兴趣培养力度�6�是创新兴趣培养方法。改变传统的班级授课模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富有校外特色的兴趣培养活动,充分体现兴趣培养过程中的活动性、趣味性、主动性。三是加强青少年社团建设。在开展普及性兴趣培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团建设,扶持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骨干社团,发挥其辐射带动能力。积极鼓励社团创作一批代表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水平的文化精品。四是搭建展示平台。通过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综艺大赛、科技节、艺术节等多种方式,为广大青少年创造才艺展示、交流学习的机会。
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队伍建设
1、加强人员配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校外教育队伍。在人事编制、素质提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专职教职工队伍充分保障。不断充实完善兼职校外教育教师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中小学校科技类、艺术类、体育类教师参加校外教育辅导工作,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要鼓励有关人员参加校外教育辅导工作,鼓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的青少年志愿者、道德模范等各类先进典型走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为校外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到2017年,实现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在编人数按场所服务覆盖青少年数配置。
2、实施“引航工程”。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成长,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教研、挂职锻炼、专业赛事(展会)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成体系地培养校外活动场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打造一批专业素养高、科研能力强,能在全省乃至全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人才。到2017年,实现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占在岗职工总数的70%,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55%。
3、提升教科研水平。加大教育科研投入,加强教育科研力量,依托专业教育科研机构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科研队伍建设,推动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政策性研究和实践性研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的教育科研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党委政府的领导。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为青少年提供校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提供较为完善的基本保障体系。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并将其纳入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中。
2、发挥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功能。定期召开省、市各级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履行相应职能;各级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校外教育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和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在全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理论研究、继续教育、考核评估、项目研发、网络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各地青少年宫协会(校外教育协会)的建设,形成省、市宫协的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行业指导、管理和协调的职能。
 六、完善政策制度
1、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发挥政策的实效性,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完善、出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人员配备、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傅肌P薅┩晟啤豆赜诙哉憬�省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评估的意见》、《关于加强浙江省青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出台《关于加强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2、加强场所安全保障。各地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
3、促进校内外有效衔接。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学校、学生到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参加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并将其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要积极参与,结合新课改,开发相应活动课程,落实安排好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计划,各地要认真梳理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特色活动项目,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
4、继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各部门在新制定税种、收费等政策时,做好政策的延续和衔接,保障和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发展。
七、保障经费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运转、维护和公益性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切实予以保障。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使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浙江省资助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青少年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彩票公益金、青教费等专项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建立省级专项资金信息管理数据库,完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和效能评估。
3、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动员、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合作、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发展,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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